英山县编办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
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(30号)情况公示
根据省、市、县相关要求,现将我办环保督查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整改任务标号:30
二、牵头单位:英山县编办
三、反馈问题: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和能力建设,强化监管执法。
四、整改目标: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环保体制改革精神,科学有效配置使用好环保机构编制资源,加强监管执法。
五、整改情况:已对我县环保机构的编制和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,并向县政府及编委领导汇报沟通,拟在合适时机适当增加环保执法人员编制。
六、销号情况:已申请销号。
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17年11月13日——2017年11月19日,共7天),向我办反映。联系电话:0713——7011870
英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2017年11月13日